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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动态】《车载空气净化器》等三项团体标准审定会顺利召开
来源: | 作者:pro26fdf1 | 发布时间: 2019-04-02 | 2146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年3月27日,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归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车载空气净化器》、《商用油烟净化器》、《民用建筑环境用激光粉尘检测仪》等三项团体标准专家审定会在北京顺利召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研究所研究员戴自祝、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空气净化设备专业委员会理事长邓瑞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白殿一、原国家标准委高工崔凤喜、北京建筑节能与环境工程协会副会长金继宗、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刘春青、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规范处副处长姜波等专家组成了评审组,白殿一副院长任此次评审组组长。

会上,标准主编单位负责人分别向评审组专家汇报了标准的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情况及标准的详细内容。评审组专家认真听取了编制组的工作汇报,对该三项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标准中指标选取合理,数据基础充分,具有参考性和指导性。经认真讨论,评审组专家认为该三项标准针对产品性能、指标参数,检测方法等提出的要求,均考虑了市场现状和需求,在我国已有相关标准上进行修改和更新,添加产品定义分类、参考数据、检测试验等重要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总体上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填补了国内行业空白。


评审组专家对标准送审稿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表示该三项标准的制订程序均符合要求,送审稿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结构清晰,符合标准审查的要求,最后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同时要求起草单位认真研究各位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尽快形成标准报批稿,完成标准的审批、发布和实施工作。


车载空气净化器

空气质量问题时刻围绕在我们身边,车内空气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车载空气净化器市场逐渐被打开。而目前车载空气净化市场较混乱,生产不规范,产品效果良莠不齐。此外,由于车内空间相对较小,车载空气净化器的电源使用受限,产品本身也存在差异性,该标准应对此类问题启动编制。

《车载空气净化器》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设计、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将适用于为载客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用途而设计的后装的车载空气净化器。集成在整车系统内的空气净化装置的性能参数可参照该标准。标准不适用于大型客车、商用和工程用车辆等使用的空气净化装置。



商用油烟净化器

空气污染问题已不单指雾霾问题,空净行业因国家的重视和百姓的关注,已覆盖到更多行业中,2015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可见餐饮油烟及油烟净化设备已被重视。

《商用油烟分离器》应急应时应势开展了编制工作,符合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政策实施。该标准对商用油烟分离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基本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标准中规范了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率检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在商业场所或类似大空间内对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进行净化处理的设备。不适用于安装在具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等特殊场合。



民用建筑环境用激光粉尘检测仪

激光粉尘检测仪已广泛应用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工作场所空气质量检测、矿井粉尘浓度检测及户外空气质量检测中;激光粉尘检测仪根据粉尘颗粒对激光的散射通量来测定粉尘浓度,这类仪器构造相对简单、响应快、维护方便,为目前数字粉尘仪的主流产品,占市场总量的90%以上。

目前,针对室内空气质量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检测产品类的标准还属空白。《民用建筑用激光粉尘检测仪》适用于悬浮在空气中颗粒物质量浓度的民用建筑环境用激光粉尘检测仪,及用在类似场合的传感器或嵌入式内部传感器可参照执行。标准还适用于民用建筑环境用激光粉尘检测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及使用中检查。《民用建筑用激光粉尘检测仪》的制定为产品检测提供方法及技术支撑,完善标准体系,对产品检测方面起到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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